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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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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产生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其实施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徒法不足以自行”,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问题不解决,有关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际立法便成为一纸空文,该制度预防跨界环境损害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因而研究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问题对于促进该制度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相关内容,然后对该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最后介绍了我国有关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践活动。 关键词: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家主权;双重实施机制 一、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关内容介绍 (一)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定义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于可能引起重大跨界环境损害的活动,行为起源国要在其实施之前对其潜在的跨界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期减少或消除该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重大不利跨界影响。而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则是对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法律化、制度化,是国家通过立法(既有国际层面的立法,也有国内层面的立法)对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等进行规定而形成的有关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一套规则。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国际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之一,也是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对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原则以及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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