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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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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变暖是当前气候变化研究的主要方面。除自然因素外,气候变暖的根本原因是环境污染导致的微量气体排放所造成的,这将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迫使我们必须把全球环境作为整体统一考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合作治理,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 全球变暖环境污染 微量气体 可持续发展 1 引言 全球变暖是当前气候变化研究的主要方面,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1],气候变暖根本原因是环境污染导致的微量气体排放所造成的。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迫使世界各国必须把全球环境作为整体统一考虑,合作治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就是世界上第1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减少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国际社会在对付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并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了有区别的义务。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公约,并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公约秘书处设在德国的波恩。截至2000年末,公约已有180多个缔约方,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要求在2008~2012年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但是2000年11月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至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此次会议达成了不甚完美的波恩协议。第7次缔约方大会于2001年10月29日在摩洛哥中部历史名城马拉喀什开幕,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完成上次波恩会议遗留的技术性谈判,从而促进《京都议定书》早日生效。此次会议经过10多天紧张的协商和谈判,2001年11月10日凌晨达成非原则性妥协方案后,终于落下帷幕。尽管在此次会议宣布结束的最后一刻,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仍然坚持对《京都议定书》执行机制提出异议,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欧盟经过磋商,决定以尽快落实《京都议定书》的大局为重,同意对4国做出非原则性妥协。2001年11月7日第7次缔约方大会部长级会议也在马拉喀什开幕,来自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部长级代表出席了会议,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给大会发来了贺电,他指出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人类发展面临的一个根本性挑战。2002年9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第2届“地球首脑会议”时,《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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