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野生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保护的法制分析
| | 环境保护小论文 摘要:本文对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保护的环境保护小论文现状和保护工作的环境保护小论文进展进行了分析。指出野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对此专门立法的紧迫性,并对其立法可行性进行了法制分析,初步描述了立法的内容和当前应尽快实行的措施。 关键词:野生动植物 资源 多样性 法制分析 目前,我国动植物法规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保护涉及的较少,随着时代进步和国家的发展,生物多样性已突出的摆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大局面前。本文要突出的重点是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多样性保护,结合实际和已有的法律、法规,提出了一些观点和见解。 一、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多样性现状和保护工作的进展 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是近年来国内外最为流行的一个词汇。在法律上,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1992),生物多样性的定义是“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The variability among living organisms from all sources including: inter alia, terrestrial, marine and other aquatic ecosystem and the ecological complexes of which they are part, this includes diversity within species, between species and of ecosystem)”。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高等植物30000余种,脊椎动物6347种,均居世界前列。不仅如此,我国物种的特有类型繁多,其中高等植物有17300多个特有种,脊椎动物有667个特有种。中国具有陆地生态系统599类。中国是世界8个作物起源中心之一,在漫长的农牧业发展过程中,培育和驯化了大量经济性状优良的作物、果树、家禽、家畜物种和数以万计的品种。因此,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有重要地位,保护好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不仅对中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对子孙后代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球的环境保护和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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