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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外来物种入侵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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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维护生物多样性,是世界各国政府必须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修订或创设相关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针对我国外来物种入侵的严峻态势,应通过制定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律,借助早期预警机制、风险评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职能监管机制、事后救济机制等,有效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关键词:外来物种入侵 生物多样性 早期预警 风险评估 监管 外来物种(Alien species),作为一个生物学上的名词,是指那些出现在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扩散潜力以外的物种、亚种或其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这些物种能生存和繁殖的任何部分、配子或繁殖体)。而外来物种入侵则是指特定的物种、亚种或其以下的分类单元出现在其自然分布范围(过去或现在)和分布位置以外(即在原分布范围以外自然定殖的、或没有直接或间接引进、或没有人类活动就不能定殖),并在当地生态系统中或生境中建立了种群,进而改变或威胁当地生物多样性的行为或现象。外来物种入侵局面的形成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特点是分不开的。任何生态系统是经过长期进化形成的,在此过程中,特定生态系统中的物种经过彼此间的排斥、竞争、到适应和互利互助,形成了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的稳定的关系。一个外来物种进入一个新的生态系统或生境后,最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外来物种因不能适应新环境而被排斥在系统之外,或者必须要有外力的支持(如人的帮助)才能勉强生存;第二种情况是,因新的生态环境中没有相抗衡或制约外来物种的生物,它可能成为真正的入侵者,打破平衡,改变或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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