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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国内外立法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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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外来物种入侵已经成为导致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首先分析了外来物种入侵的含义和我国现状,入侵的主要方式及造成的环境损害,重点研究了国内外的相关立法,并针对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立法建议。 关键词:外来物种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立法现状 一、外来物种入侵的含义和我国现状。 “外来物种”(Alien species)[1]指那些出现在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扩散潜力以外(即在其自然分布范围以外或在没有直接或间接引入或人类照顾之下而不能存在)的物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其所有可能存活、继而繁殖的部分、配子或繁殖体[2]。当外来物种在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或环境中建立了种群,给当地的生态系统或景观造成明显的损害或影响,改变或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的时候,就成为外来入侵物种(Alien invasive species)。 由此可见,外来物种入侵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物种被引入或进入一个其以前从未有分布的生态系统或地域;可以是物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其所有可能存活、继而繁殖的部分、配子或繁殖体;在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或生境中建立了种群;构成对生态秩序、生态平衡、环境要素、生物多样性或生态景观的改变或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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