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制度的缺失和完善
| | 美学论文 环境 摘要:丰富多彩的美学论文 环境生态环境是全人类的美学论文 环境共同财富,在工业化进程中,我国的生物多样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而我国法律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定却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因此我们应当弥补立法漏洞,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体系。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 外来物种入侵 法律保护 一、现阶段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条的规定,生物多样性的定义为“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除其它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它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或者说,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体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它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而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在基因、物种与生态环境三个水平上的保护。 我国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根据1999年的调查表明,我国有高等植物3万多种,脊椎动物6347种,分别约占世界总数的10%和14%,陆生生态系统类型有599类。我国不但野生物种和生态系统类型众多,而且还具有繁多的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品种及其野生近缘种。此外,我国动植物区系起源古老,珍稀物种丰富。 然而,由于人类普遍缺乏对生态价值的认识,长期以来实行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破坏自然生态系统为代价来获得短期或局部的效益。而在这过程中,原有生命物种的大量消失和生态环境的急剧改变,却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自然生态资源正在不断地消失和退化,体现为渔业产品和木材生产下降、药用植物匮乏、野生动物减少、物种灭绝、森林和草场消失、沙漠化扩大、土壤侵蚀增加、水位下降、全球性气候变暖、水灾和旱灾发生频繁、海岸线侵蚀不断加剧等。整个地球的生物多样性遭受了极大的破坏,生物灭绝的速度也大大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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