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注环境资源权益的弱势群体——农民环境权保护
| | 环境保护 论文集 摘要:环境权是农民合法权益的环境保护 论文集内容之一,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保护 论文集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农民环境权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影响了农民的生存和基本素质的提高,不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农民环境权保护不仅是环境法学的研究范围,更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民环境权保障现状,提出加强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农民环境权 弱势群体 保护 环境权是农民合法权益的内容之一,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农民的环境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不仅与我国宪法的平等精神相背离,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存和基本素质的提高,进而影响到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障农民环境权已经不单是环境法学的研究范围,更应当引起经济学、社会学等各界的重视。 一、环境权与农民环境权 由于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其恶化,使公民产生了保护环境的权利要求,环境权随之出现。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环境权首次被作为一种基本人权提出。《人类环境宣言》申明,“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不是某些人的财富和私人财产,它属于全人类,属于地球上每一个人。在环境面前,人人都有享受良好生态环境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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