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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环境基本法”框架分析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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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当前我国正在研究修改《环境保护法》,而台湾“环境基本法”可以作为我们参考的一个立法例。本文框架性的分析了台湾“环境基本法”的制定背景、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在分析其优点时,也指出了它所存在的一些缺陷与不足。以此认为该法对我们的最大启示在于:如何在体现基本法特色的原则性与作为法律的可操作性这两个要求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关键词] 台湾“环境基本法” 框架 启示 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提出到2002年的最终通过,期间历十余年之久,可谓备极艰辛。目前世界上制定有环境基本法(或法典)的国家(地区)非常少见,明确宣示其所制定的环境法律为“环境基本法”的国家更是少之又少。而我国目前正面临《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以及在此过程中要求制定“环境基本法”的强烈呼声。在此背景下,台湾环境基本法的结构和内容无疑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提供了极为难得的立法例和立法资料。 本文试图从台湾环境基本法的制定背景出发,框架性的分析台湾环境基本法的结构内容和一些重大而基本问题,并揭示该法的成败得失,以期对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提供一些参考和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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