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水环境保护立法的创新与进化
| | 海洋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确立了新的海洋环境保护论文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的海洋环境保护论文战略思路,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现水污染防治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的五个转变。这一思路和体系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将以流域环境功能区划、流域规划、流域总量控制、流域统一监测为主要内容的流域管理作为基础和核心,实施以许可证管制为主要实施手段和法律形式,以工业污染源的达标排放和排放总量控制为基本要求和主要指标的工业污染防治,以区域总量控制和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为主要任务的区域治理,以推行清洁生产为源头控制的政策趋向,以强化政府职责和鼓励公众参与为主要推动因素,以行政强制和经济刺激为实施机制,以强化法律责任为强制保障条件,以流域的水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为实施目的。 关键词:水环境 立法 创新 水环境保护立法的新高潮 环境问题的阶段性决定了环境立法的阶段性。面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发展和受到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强烈影响,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出现的第二次环境立法高潮。在这种背景下,面对日益严重的水环境问题,我国加强了水环境保护立法。水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指导思想、原则、制度也都渐进地产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从排放控制发展到生产控制,从单一性要求、制度发展综合性要求、制度,从而水环境保护法从利益抑制向利益平衡、整合与增进的发展。水污染防治立法修订反映了我国环境法的污染控制基本战略的进化,这种原理性发展,导致的制度性、技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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