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环境资源法视野下的新《水法》
| | 生态环境论文 [内容提要] 新《水法》的生态环境论文出台有许多值得深刻思考的生态环境论文问题,它之所以成为中国法律修订史上修改幅度最大、审议过程最复杂的法律,有着复杂的因素。中国水资源的严峻形势与原《水法》的诸多缺陷是新《水法》出台的直接原因,而新《水法》所进行的修改与补充都具有丰富的涵义。同时,对新《水法》的制度与中国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距离也要保持理性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推进中国水资源立法的完善。 [关键词] 水资源 水法 水资源开发利用 水资源保护 经过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并多次召开立法论证会后,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最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水法》),该法于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水法》的出台,一方面的确体现了我国的立法工作中越来越浓厚的民主意识与科学态度,反应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另一方面,一部法律修正案经过四次审议、反复论证,也充分表明了水资源立法本身事关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于其它法律。正是因为新《水法》较之于过去的水法有了一些重大的突破,并且这些突破关系到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才使得其立法过程更为艰难。虽然从环境资源立法的理想角度审视,新《水法》在其观念上与制度设计上还有诸多不足,但它毕竟在原有基础上迈出了至关重要的步伐,为今后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前提与广阔的空间。因此,对于新《水法》的认识不仅仅应该只逗留在其制度层面,还应透过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述,深入理解其可能会对中国环境资源立法以及其它立法带来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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