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节水政策的法律经济学思考
| | 环保毕业论文 水是人类赖以为生的环保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环保毕业论文自然资源之一,可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水资源短缺以及由于水污染引起的水质性缺水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世界人口每年净增1.25%,用水量就要增加4%.。为此,我国在《水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计划用水, 厉行节约用水。这是我国有关节水政策的直接法律依据。根据这一立法精神, 我国在节水的技术领域和工农业生产节水方面, 都取得了相当的突破和成就,但我国的用水效率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分析其中原因不乏技术、观念等方面的原因,但如若运用法律经济学的思考方法,从制度方面加以考量,我们就会对节水问题有一些新的认识。 一、 水权界定与节水 明确界定的产权是设计各种市场导向的激励与管制制度的理论前提,对于节水问题而言也不例外。经济学所言的产权界定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权利体系,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而法学中的产权则多指物权。鉴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和水权发展的现实状况,本文也仅限于从物权意义上讨论水权的界定问题。 水是一种兼具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特性的物质,根据法律经济学,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是对财产的一项基本分类。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确定何种财产由私人拥有最有效率,何种财产由公共所有最有效率。其结论是由私人所有的应该是具有对抗性和排他性的私人产品,如土地、小麦和劳动力,而由公共所有的应该是具有非对抗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如空气、公害和安全等。[1]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4084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