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对国际环境法的影响
| | 环境生态学论文 摘要: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是对传统国际责任的环境生态学论文突破和发展,对其进行研究是国际社会面临的环境生态学论文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旨在对其发展概况、严格责任的导入、国际责任主体和国际合作方面的分析,阐明这类国际责任制度对国际环境法发展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有害后果;国际责任;国际环境法 经过长期的国际实践,国际责任制度已发展成为国际法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航天航空、核能和平利用、远洋石油运输等具有跨国损害风险的行为种类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也日益增加。但同时其潜在的危害性也是巨大的。近几年来,国际上连续发生的由现代工业和科技行为引起的灾难性事故,如核电厂发生泄露、爆炸事故、对邻国造成污染;油轮海上发生事故,造成大面积海域的油污,严重影响海上生态资源和渔业等等,都无一例外地证明了这一点。因而,对这类具有潜在危险性而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制度的探讨,成为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 1 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制度的发展概况 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条款适用于(a)国际法未加禁止的、含有通过其物质后果而引起重大跨界损害的风险的行为和(b)国际法未加禁止的,不含有(a)所指之风险、但仍引起该损害的其他行为1。所谓国际法未加禁止包含着两种情况:一种是国际法文件明文规定对此种行为未加任何限制,即未加禁止的。另一种是国际法文件对此种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也没有明文规定允许,这就意味着,只看行为与后果的因果关系,而不问其行为是否违反国际法的规定2。由于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引起有害后果,已严重影响到人类的政治、科技、经济生活等多个方面,正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随着全球环境意识的增强,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制度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国际实践中都发展较快,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责任制度和国际法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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