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促进西部可持续发展
| | 环保教育论文 中国西部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战略地位重要,区位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巨大。但是,众所周知,西部地区气候恶劣,干旱缺水,植被稀疏自然灾害频繁,自然条件极其严酷,是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环保教育论文地区。自然及社会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环保教育论文因素决定了西部大开发优势和劣势同在,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在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过程中,一定要从西部的自然条件出发,从生态环境脆弱这一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西部开发中基础建设是发展经济的重头戏,而作为预断性评价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可能污染或影响环境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对生态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作的预断性评价,是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产生的至关重要的第一道屏障。因此,它在西部大开发及生态环境保护中扮演着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严格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保护西部本来就极其脆弱的生态环境,预防开发中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必要、重要而又迫切。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的首次立法规定,到1998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确立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在环境保护中的实践和应用,其经历了逐步修改、完善的过程。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在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它对预防新、改、扩建项目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和控制了大量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产生,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该制度及其实践与1994年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的相应规定及西部大开发中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先进国家的相关立法规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文将在对此次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立法内容上的突破作简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西部特殊的自然、地理、生态等条件,就环评法在西部的贯彻实施略作探讨,以求在理论方面进行完善并有益于指导西部大开发中西部生态保护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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