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功能及其外化——兼谈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功能外化的行政执法机制
| | 环境保护措施 论文 摘要 作者从现有的环境保护措施 论文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在现实中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缺憾出发,分析了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环境保护措施 论文功能与作用不同。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由于其内在的特性所具有的功能:能够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维护生态平衡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其能否完全外化对现实产生积极作用,除取决于自身之外,还受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归结起来主要有: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实施要符合目的性要求、要有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的保障、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强化实施的监督力度四个方面。最后,就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功能外化的行政执法机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谈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法律制度的功能;法律制度功能的外化;环境行政执法机制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以及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强烈,环境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上世纪60年代应用而生。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作为环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应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常有不尽人意之处。如何认识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作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不容忽视的问题。作者着意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本身所应具有的功能分析出发,就如何将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功能外化,对现实发生影响的条件进行阐述。此外,还就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功能外化的环境行政执法机制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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