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建立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决策法律机制的思考
| | 环境与保护论文 摘要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与保护论文必然要求,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与保护论文理性选择。中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治推进应该立足于建立法律法律倡导机制、约束机制、法律审查机制、法律监督机制、法律责任机制等法律机制。 关键词 综合决策 可持续发展 机制 (英文标题、关键词、摘要在后面)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可持续发展逐步成为了中国的一项重要国家战略。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一个宏观、抽象的战略目标,更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切实加以实施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综合对策。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涉及的众多主体和不同方法中,由于政府所具有的特殊地位以及政府决策蕴涵的环境影响的宏观性和长远性,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已经成为各国、各地区所采取的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措施。以法治手段推进中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的建立,增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决策中的生态理性,是实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一、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其含义是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中,充分考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影响,并通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环境因素的分析、评估和对策的采纳,使经济和社会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决策思想、方法和过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工业革命以来,倚仗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类从自然界的被动适应者转变为自然界的主宰者。长期以来对自然界的内在规律的漠视以及不加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的发展方式,导致了现代人类社会所面临的环境危机。环境危机日趋严重的现实迫使人类社会不得不对以牺牲自然为代价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探求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模式。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代表了一种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发展需要的新型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以整体、系统、长远的观点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将环境、资源等自然因素与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综合决策和长远考虑,进而达到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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