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环境伦理学立法理念的思想源泉
| | 中学生环保论文 摘要 本文从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学生环保论文角度出发,论证了人对自然界应负道德责任,并以此为理念,构筑新世纪有关如何对待自然的中学生环保论文法律体系。 关键词 人类 自然界 存在权 发展权 道德责任 法律体系 随着人类“征服”大自然的不断胜利,自然界一只无形的报复之手已经悄悄逼近了人类:环境污染、资源枯竭、能源危机、粮食短缺、人口爆炸等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越来越严重地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行为,试图寻找一种摆脱危机的灵丹妙药。但我认为这种想法本身便陷入了错误的泥潭,这倒不是说人类就应该坐以待毙,而是说我们必须换一个角度、换一种思维,重新认识自己、认识自己与自然、以及与自然界其它存在物的关系;重新确定人在自然界的地位、自然界的价值、以及人对自然界应负的道德责任。只有把以上种种关系理顺清楚,并有了正确认识的前提下,人类才会得出如何对待自然,也是如何对待自己的正确答案。而有关人类将如何对待自然的法律也必须以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这种伦理道德为基础,才会对人类社会发展真正起到推动作用。 一、有关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道德的确定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审视人类的发展史,人对于自然界的心理状态大概经历了这样一条曲线:如果我们把纵坐标规定为人类对自然界的恐惧程度,把横坐标规定为时间,我们会发现,人类刚刚诞生时,对自然界的恐惧程度处于最高点,因而才会产生原始社会时期的图腾崇拜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对自然规律的了解逐渐增多,人对自然界的心理恐惧程度也逐渐降低,“人定胜天”的思想在“天胜人”、“天人交相胜”、“天人合一”等人与自然关系的讨论中占了上风。正是在这种思想的鼓舞下,轰轰烈烈的科技革命开始了,科技革命的节节胜利使人类对自然界的恐惧程度降到了零点。人类俨然成了自然界的主人,而自然界则好似处于任人摆布的绝对客体地位。但与此同时,另一条代表人类的生命之线,却随着人类对自然蔑视程度的增加正趋于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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