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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绿色贸易与中国农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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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探讨了我国“入世”后农业立法所面对的挑战问题。文章首先分析农产品绿色贸易的法律依据,接着阐述了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的贸易的重大影响,然后指出我国农业立法的不足。为了完善我国的农业立法,作者对此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绿色贸易 农业法 持续农业 农业清洁生产 一般而言,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指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预防,制止由于农产品贸易活动而威胁人民生存环境以及人民身体健康的损害,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农产品贸易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巨大的,多方面的,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生态环境被污染和破坏,人们的生命健康遭受威胁。为此,国际社会制定了许多法律文件来对其进行管制,虽然这种管制是不必要的,但其中一些限制和歧视措施违背了这种管制建构的初衷,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要突破绿色壁垒,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中国的农业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农产品绿色贸易的法律依据 世界贸易组织中有多个协定对环境与贸易问题作出了规定,而对农产品绿色贸易作出相关规定的主要有以下协定: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规定 《关贸总协定1994》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规定:“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禁止缔约国采用或加强以下措施,但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b)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腊施相结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该条款赋予WTO各成员以“环保例外权”,即各成员有权以保障人民、动植生命或健康或“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为理由,而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农产品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一“例外权”的约束,这正是农产品绿色贸易形成的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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