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部地区土壤保护法律制度分析
| | 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 摘要:土壤污染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速度在全球都是惊人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论文,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对此进行采取了比较完善的措施,而我国由于经济制约,不可能大规模的对土壤进行修复和治理。土地沙漠化因其破坏的明显性,已经或正在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而土壤的污染,特别是农村土壤的污染尽管速度惊人、面源之广但却无法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就我国土壤保护立法现状进行了浅要的阐述。据此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以控制土壤污染。 关键词:土壤 污染 法律制度 一、西部地区土壤保护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土壤作为独立的自然体,是指位于地球陆地表面,包括具有浅层水地区的具有肥力、能生长植物的舒松层,是由矿物质、有机质、水分和空气等物质组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 对于土壤的保护,发达国家从五六十年代就开始有了农业立法和相关的土壤保护法规;现在有一些国家也有专项有土壤环境保护法:如日本、瑞典;而我们现在还不如重农的封建时代注重土壤质量保护,过去有土地的轮作、休耕制度,目前关心的更多是土壤的经济利用、从土地中获取更多的收益。制约土壤保护关键的因素是我国的人口膨胀,我们不可能在短期内减少人压力,但如果因为人口压力过大而无视土壤的破坏速度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特别是以土壤为基础的农业生存和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光靠化肥和农药堆积出来的农产品不仅有害于人体健康,更是破坏了我们生存的基础。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5937字 | |
| | |
| |
|